自2018年5月國家出臺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的政策以來,已有許多一般納稅人完成了企業性質的轉化,搖身一變成為了小規模納稅人。
拉薩很多企業也不例外,符合條件的企業大都轉換成了小規模納稅人。但是很多問題也隨之而來,在開具發票上有沒有變化?納稅申報上呢?跟著金色彩財稅一起來了解下。
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后,如何正確開具發票?
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應當按照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可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特殊情況除外。對于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未開具增值稅發票需要補開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補開增值稅發票。
即:開具發票流程沒有變化,但是注意稅率選擇。
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后,,納稅社保有和變化?
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使用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按季進行申報,在轉登記日的下一季之前仍按月進行申報,待下一季度開始再按季進行申報。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即:增值稅從月報變成季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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