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今年的專用發票電子化推廣,電子專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了印章,即電子專票可以沒有發票專用章。那么該變化同樣適用于電子普通發票嗎,還是只使用于電子專用發票?
答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樣見附件),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版式文件格式為OFD格式。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請聯系主管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