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隨著拉薩經濟的迅猛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都想進行跨地區經營,注冊在內地的公司,也想在拉薩成立分公司,開拓拉薩乃至整個西藏的業務。
要先能夠經營,首先需要在拉薩注冊公司,當然在注冊拉薩分公司是最方便的渠道了,那么在拉薩注冊分公司的要求是什么?需要準備的材料都有哪些?下面西藏金色彩財稅的小編帶你來了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注冊分公司有以下三點要求:
一、分公司是在總公司的注冊地以外所設立的一個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并不具備有企業法人的資格。
二、分公司需要登記的事項包含有:名稱、營業場地、分公司負責人以及經營范圍。分公司的名稱不得違反的相關規定,并且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能超過總公司本身的經營范圍。
三、公司決定設立分公司的話,應該在作出決定后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部門進行申請登記;在法律法規規定必須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從批準那天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部門申請登記。
因此,注冊拉薩分公司不需要核名,直接是總機構的名字+拉薩分公司即可,但是依舊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注冊拉薩分公司所需材料:
1. 總機構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資料我們可以代替寫好,只需要總公司法人簽字即可。)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總公司的章程(需要在總公司所在地市場監管局調取,需要蓋章);
4. 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5. 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要蓋章);
6. 分公司經營場地的相關證明;
7. 總公司委派作為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或通知及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8.總公司相關的資質文件(如有)。
9.相關人員需要下載市場監管局APP進行實名辦理認證。
疑問一:總公司法人需要到場嗎?
答復:不用,總公司法人簽字的筆跡和調取章程的筆跡一致即可驗證通過。
疑問二:分公司負責人需要到場嗎?
答復:分公司負責人最好在拉薩,因為后續刻章,開戶最好都需要分公司負責人在場。(如果不在場,需要出具公證)。
疑問三:地址必須要拉薩商用辦公地址嗎?我們租賃了一個民用地址可以嗎?
答復:拉薩現階段很多企業都是租用民房進行住宿及辦公使用,民用地址是可以注冊公司的。但是在和房東簽訂租賃合同時,需要標注上可以用作辦公。
以上就是關于拉薩分公司注冊流程及需要的材料(辦理分公司營業執照需要什么材料)的詳細介紹以及部分常見問題了,如果還有更多關于拉薩公司注冊相關的疑問,可以咨詢金色彩財稅專業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