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11月份申報納稅繳費期限,小編在這給大家解答西藏稅務“12366納稅繳費熱線”今日咨詢量較大的熱點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問題一:
本月征期延到什么時候?
2022年11月份的申報納稅繳費期限延長至11月28日。納稅人繳費人受疫情影響,在11月28日前辦理申報納稅繳費仍有困難的,可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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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
11月份征期延長后,稅控盤清卡時間與征期同步嗎?
稅控盤清卡時間是到11月15日,與征期不同步,如過了11月15日您的稅控盤被鎖住,可電話預約主管稅務機關前往辦稅服務大廳解鎖。
問題三:
11月份征期延長后,增值稅專用發票勾選確認的期限是否也會延期?
是的。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對增值稅扣稅憑證進行用途確認的期限也相應延長至11月28日。
問題四:
11月份征期延長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個人所得稅申報期限延長了嗎?
是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個人所得稅申報期限已延長到11月28日。
問題五:
請問本月單位社保繳費時間有延期嗎?
沒有。本月單位社保繳費截止時間為11月25日。
根據《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持續做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藏人社發〔2022〕64號)規定,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文體旅游、公路鐵路運輸、民用航空、農副食品加工、紡織業等22個行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各類社會組織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