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是否需要繳納契稅?小編在這給大家解答西藏稅務“12366納稅繳費熱線”今日咨詢量較大的熱點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問題一:
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問題二:
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如何征收契稅?
根據《關于契稅法實施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9號)第一條規定,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免征契稅。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