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跨區域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政策,小編在給大家解答“12366納稅繳費熱線”今日咨詢量較大的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納稅人:
我公司屬于西藏區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西藏自治區區內有跨區域建筑項目,合同金額為9萬元,請問我公司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西藏稅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第九條規定,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因此,您公司跨區域提供建筑服務,在建筑服務預繳地實現的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無需預繳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