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符合西部大開發或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需要前往稅務機關備案嗎?
答復:
根據“藏政發[2022]11號”第九條規定, 企業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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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號)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您的月銷售額如未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直接進行免稅申報,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文章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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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知識 2023年12月25日 -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的公告》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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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 2021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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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知識 2021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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