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有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稅收政策,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辦稅負擔,提高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穩定性,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號)。
為進一步優化辦稅體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以下簡稱“新版報表”)采用了“分類填報”的設計思路。對于絕大部分企業,只需填報一張主表,并在主表上填寫相應的具體事項即可完成申報,辦稅負擔進一步減輕。具體變化有哪些?一起來看↓
精簡附表數量
一是刪減原《免稅收入、減計收入、所得減免等優惠明細表》(A201010)和原《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201030),將相關欄目集成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
二是簡化《資產加速折舊、攤銷(扣除)優惠明細表》(A201020)的行次和填報方式。
優化主表欄目
一是刪減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中征管信息系統已有的“預繳方式”和“企業類型”兩個欄次。
二是刪減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附報信息”欄次。
三是將原《免稅收入、減計收入、所得減免等優惠明細表》(A201010)附列資料相關欄次,整合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附報事項”欄次。
四是優化“資產加速折舊、攤銷(扣除)”政策、“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政策和“所得減免”政策的計算順序,與年度申報表的計算邏輯保持一致。
調整填報方式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附報事項”、第7行“減: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第8行“減:所得減免”、第13行“減:減免所得稅額”行次下面分別增加空白的明細行次,由納稅人根據《企業所得稅申報事項目錄》填寫優惠事項或特定事項。
二是《資產加速折舊、攤銷(扣除)優惠明細表》(A201020)第1行“加速折舊、攤銷”和第2行“一次性扣除”行次下面分別增加空白的明細行次,由納稅人根據《企業所得稅申報事項目錄》填寫優惠事項。
三是《企業所得稅申報事項目錄》在總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公布,并根據政策調整情況,適時更新。今后如政策調整,一般不再修訂表單,納稅人根據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企業所得稅申報事項目錄》,選擇相應事項填報即可。
完善民族自治地區減免稅填報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增加“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計算”部分,幫助民族自治地方企業更準確的計算地方分享的企業所得稅減征或免征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