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3〕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財務)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就業穩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在?。▍^、市)行政區域內,單位及個人的費率應當統一,個人費率不得超過單位費率。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